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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因此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完善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效率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进而对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具有重要作用。然而过去学者在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中主要侧重对西方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得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得少;主要侧重对某一具体领域的行政执法体制或从行政执法体制的某一要素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得多,而从系统角度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发展状况以及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全部基本要素进行系统研究得少。随着党的十八大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也上升到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高度,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国家治理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改革思想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研究。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本文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的“行政执法组织结构体系”、“行政执法权力运行体系”和“行政执法责任监督体系”这三个基本要素为研究点,通过对比分析党的十八大以前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状况,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明晰新时代进一步深化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更好地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厘清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内涵及相关关系。阐述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概念界定,行政执法体制与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概念之间的关系以及研究的理论支撑。第二,介绍党的十八大以前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概况,揭示党的十八大以前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成效、不足及影响,为引出下文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思路作铺垫。第三,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和政策要求,明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创新思路。第四,通过案例分析揭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践及成效。第五,针对目前改革尚存在的不足,提出新时代进一步深化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