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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金融的改革、创新与完善已成为新形势下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发展土地市场的关键,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条件之一。本文以滕州市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运用Eviews5.0统计软件对177个样本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分析滕州市农地金融的障碍因素,实现调研数据的绩效评价与研究理论的现实对接,从农地金融的需求、供给和管理三个角度探究农地金融发展的障碍因素,解读农地金融发展的矛盾,构建农地金融政策体系的创新框架,厘清农地金融发展的矛盾,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乡村振兴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理论与实证依据。研究结论如下:理论分析表明,农地金融的障碍因素主要源自供给侧、需求侧和监督管理三个方面。一是农业多元经营主体自身的弱质性,以及部分农业经营主体的运营不规范,导致了融资难;二是涉农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多元经营主体的认知存在偏差,不愿提供适应农业生产需求的信贷融资产品和服务;三是农地金融发展尚存在法律制约,相关政策供给滞后,农地金融的政策环境和相关体制机制亟待提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地金融的发展。对滕州市农地金融障碍因素的实证分析表明:(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者的年龄越大,经营规模越大,融资障碍程度越大。如果进行了注册审批,融资障碍则相对减小;(2)经营主体管理者与信贷员越熟悉,其获得农地融资贷款的障碍就越小,金融机构是否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第三方进行担保对经营主体获得银行贷款并不构成明显的障碍,金融机构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贷款时提供抵押物会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度;(3)政府提供越多的支农资金担保,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越普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贷款的障碍程度就会越小;政府是否提供贴息贷款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经营主体的融资并不构成明显的障碍。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的基础上,从供给侧、需求侧和政府管理三个方面对农地金融政策进行完善:(1)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机遇,提升经营者的管理能力,引导经营主体的规范运作,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申贷的合理性;(2)深化金融机构支农助农业务创新,提高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金融产品的惠农针对性,并适当放宽贷款门槛;(3)进一步发挥政府的统筹引领作用,完善金融体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实现农地金融政策的合理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