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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我国城市供水需求不断加大,与此同时,城市中水资源短缺、饮用水污染等城市供水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城市供水面临巨大的安全挑战,城市供水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城市供水管理亟待进行一体化式的整合。自2001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水的管理体制”的要求以来,全国从中央到地方掀起了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热潮,众多地方政府把水务一体化作为水务改革的目标,尝试成立水务局进行统一的水务和水资源管理。近两年来,整体性政府理论逐渐兴起并进入人们的探讨的视野,成为人们推进政府职能改革的重要理论选择。基于城市供水安全中充足供水、清洁供水、持续供水、平衡供水的“整合性”要求,同时考虑到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根本问题——城市供水管理存在的体制性缺陷,本研究从整体性政府理论中的整体性视角来探析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模式中的各项实践,并为作为其重要内容的水务管理改革和城市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城市供水管理体制作为我国城市水务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水务管理改革的背景与合作协同的理念下,存在两种不同的改革模式:一个是设立政府统一部门进行管理的城市供水管理大部制改革模式,它以供水部门和供水事务的职能统一与部门合并为主要特点;另一个则将职能分散给不同部门,按照供水流程由不同部门进行管理的城市供水部门分立式改革模式,它以职能分割、部门并立为主要特征。因此除了探讨我国城市供水管理状况之外,本研究还对分立式改革模式——济南市的城市供水管理模式——进行了重点关注。本研究基于城市供水安全中的整体性视角,以整体性政府理论为指导,对我国供水管理体制的现状及两种改革模式进行了分析。目前,城市供水管理大部制改革模式虽初步萌生了合作协同的整体意识,但是由于其实践中物理性合并与分割的特点违背了合作协同的理念,因而无法真正的把整体性理念落到实处,反而产生了碎片化、体制不顺等诸多管理体制问题,影响了供水体制改革进程;相比较而言,济南市的城市供水三分制改革采用分立的供水改革模式,在理念上凸显了合作协同的意识,在实践中也达到了“虽分实合”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协调不力、职责不清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研究最后将以政府为核心,从理念结构、法制约束和机制改进三个层面进一步提出我国城市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性”思路和框架,从而为我国城市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效的创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