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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信仰具有浓厚的地域性特点,它是一种介于宗教和民俗之间的形式。民间信仰组织则是在特定地域内由具有共同民间信仰的群体所组成的一种社会组织。民间信仰在历史长河中起起伏伏,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不断推进,民间信仰非但没有没落消亡,反而在一些地域又再度兴盛,各种民间信仰组织也逐渐活跃起来。强化民间信仰组织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将会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极其有益的助推作用。平阳县在历史上出现过较多的民间信仰组织,对于民间信仰组织的管理和利用上有过正反两方面的例子:1858-1864金钱会起义和1944-1949大刀会起义给当时社会带来了惨痛教训;汤肇熙移风易俗的成效则为有效管理民间信仰组织提供了宝贵经验。笔者在文中通过深入剖析两次起义的缘由和汤肇熙移风易俗的经验,探索加强民间信仰组织有效管理与利用的主要措施,使得民间信仰组织能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辅助力量。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了课题背景与研究现状,概述有关本课题前人研究的综述,并建构研究内容,确立研究思路,阐述研究意义。第二部分主要描述了1858-1864金钱会的形成和起事过程,并归纳总结金钱会起义呈现的特点,同时从历史背景和社会现状两个方面深入剖析金钱会起事的原因,着重分析了金钱会起事对于加强民间信仰组织管理的启示,最后对本部分内容进行小结。第三部分主要描述了1944-1949大刀会的形成和起事的过程,并归纳总结大刀会起事呈现的特点,同时剖析大刀会起义的原因,着重分析了大刀会起义对于加强民间信仰组织管理的启示,最后对本部分内容进行小结。第四部分主要描述了汤肇熙生平事迹和移风易俗的过程,梳理了归纳汤肇熙实现移风易俗的主要手段,着重分析了汤肇熙对于民间信仰组织的管理,然后对于汤肇熙实施移风易俗改革成效思考分析,最后对本部分内容进行小结。第五部分以两次起事对民间信仰组织的利用,以及汤肇熙对民间信仰组织的管理作为出发点,探讨对民间信仰组织应采取“无为”的态度,不需要硬性的去禁止。在民间信仰的管理上应该是利用和维护并存,把民间信仰视为一个“空框”,作为社会架构的方式,应该合理的利用,走文化建设,经济建设和旅游建设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