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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量的迅速增加,范围的急剧扩张,政府性债务问题已由区域性问题演变为全国性问题。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形成与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外部原因主要是,现行财税体制造成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权不统一、不协调,使地方政府常常收支不平衡。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财权上转、事权下沉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地方政府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刚性支出,在预算财力有限的状况下,不得不直接或间接地融资举借。内部原因主要是,地方政府自身的投资冲动与利益让步超出了承受范围。为提高区域发展竞争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往往提供最大限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项目配套建设中却需要作出高标准、高成本的投资。尤其是在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低迷,财政收入锐减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仍维持着较高的经济支出。因此,在地方存量债务尚未得到彻底解决时,一大批市政工程、公益项目开工启动,地方政府不得不"借新还旧"来保障支出。为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积极地建章立制加以规范。但地方政府收支矛盾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债务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在地方收入出现倒退的形势下,部分区县财政已面临崩溃边缘。笔者以日照市某区为例,准确统计了该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基本数据,全面总结了地方政府性债务产生的缘由,辩证分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给该地区带来的正反两面的影响。同时,结合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和财税工作经历,就如何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破解地方收支矛盾难题从宏观政策及微观管理都提出了具体建议。笔者认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共同努力。发展是破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的基础。要规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最根本的是大力发展产业经济,提高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税制结构是决定地方财政收入总量的核心。要解决地方政府的收支矛盾,最关键的是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协调央地收支分配比例。税收优惠政策直接降低了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要充实地方政府财力,最直接的是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取消不合规优惠政策。真实、完整的"家底"是衡量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的依据。要综合反映地方政府财务状况,最长远的是进行政府会计改革,实行预算管理全覆盖。城建投资是地方政府举债的直接动力。要杜绝政府性债务肆意增长,最现实的是公开政府债务信息,监督政府投融资决策。财政存量资产是地方政府的潜在资源。要实现地方财政的自给自足,最有效的是盘活整合国有资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笔者旨在利用本次论文的写作机会,对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进行全面回顾和深入思考,以达到相互促进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