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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力不足是改革开放后一直困扰我国财政的主要问题之一,财力不足的一个突出表现便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偏低。近些年来,由于财政收入的水平和比重连年下降,从中央到地方,从财政实践部门到财政理论界,都纷纷提出要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比重。围绕提高比重的方法和途径,国内学术界进行了深入研究,但对提高比重的内容和依据研究不够,研究的视角也多局限于预算内收入方面,忽视了如何将预算外资金转变为预算内资金的研究。作者运用公共财政学的基本原理,从预算内收入和全部政府收入两个角度出发,通过对我国财政收入现状问题的全面分析,得出我国政府的实际财力要远远超过预算反映的资金数字。因此,作者认为,进一步提高比重的重点,不在于“扩大财源”,不在于加重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而在于规范财政收入形式,强化税收征管,减少“跑冒滴漏”,这不仅有助于加强人们对我国财政收入比重问题的客观认识,而且对解决我国目前的财力困难问题也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全文共三万多字,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改革后我国财政收入(预算内)的现状进行初步分析。财政收入增长滞后于国民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呈下降趋势,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并对形成这一现状的原因进行了具体分析,即财政分配秩序混乱,导致大量收入流于预算之外;收入结构不合理,致使税收总水平下降;税收优惠过多和征管不力造成税收大量流失。 第二部分:对我国财政收入现状的进一步分析。主要从政府组织收入的角度,通过对财政收入的调整,得出我国政府的真实财力即大口径的财政收入比重处于较高水平上。由此可知,我国财政收入的问题实质是结构上的,财力不足并不是政府收入少,而是集中性财力太少。 第三部分:运用界定适度财政收入规模的理论,并通过国际比较,对我国大小两种口径的财政收入规模进行判断。小口径偏小,不能保证中央政府履行正常性职能;大口径偏大,造成国民经济税外负担过重,且大口径财政收入中的非规范收入运作效率较低,未能体现公共财政的受益原则,更为严重的是后者扯肘前者。因此,两种口径的财政收入规模都不适应我国的经济形势,据此提出我国的适度财政收入规模问题。 第四部分:提出解决我国财政收入比重问题的建议。首先要对现行财税体制继续进行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明确纳税人中心地位。在具体措施上主要包括:规范政府收入形式,调整税费关系,形成良好的公共分配秩序;调整收入结构,强化个人所得税管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现行税制;规范各类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强化税收征管。 本文采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创新在于:(1)在提高比重的依据上,从支出方面对财政收入比重的合理性进行了初步分析,克服了前人仅从收入角度研究的片面性。强调财政收入比重是否合理,除应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负担外,还应看支出的溅和结构是否合理;(2)在提高比重的内客上,明确提出了提高比重“度”的问题,即明确了未来几年我国的适度财政收入比重,这不仅为提高规范性财政收入比重指明了方向,也为适度减少非规范性收入,降低国民税外负担提供了依据;(3)把国家财政收入研究的范围扩展到非规范性收入方面,并对非规范性收入的使用效率进行了初步分析,为全面客观地认识我国的财政收入比重问题和解决财政困难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