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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有第二养老金之称,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对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进行管理。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单纯的依靠政府的财政支出已经不切实际。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也建立起了企业年金制度,但是我国的企业年金的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因此在企业年金监管出现了漏洞和空白。2006年的上海社保基金案充分反映了我国现阶段企业年金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鉴于企业年金的重要作用以及对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对企业年金这一重要的金融产品进行有效严格的监管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主要分为四个层次,来对企业年金的监管进行研究:首先,论述了企业年金的基本概况,从企业年金监管的必要性、监管主体以及监管的内容出发,体现企业年金监管的重要性。如何保障企业年金能够健康持续发展,必须依靠健全的企业年金监管制度,从多方面出发全面对企业年金加以监管,保证企业年金发挥出积极的作用,保障受益人的基本权利。其次,主要分析了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情况。对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脉络作出了一个梳理,分析企业年金年金监管制度从我国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随着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我国政府在企业年金监管方面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了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制度的完善。但是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待完善。本文主要从三个角度出发重点阐述了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法律制度、监管主体以及监管机制方面。从这个三个角度出发,立足于法律的视角充分展示了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是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缺乏,不能对企业年金依法进行监管。没有成立一个专门的监管机构,我国现行企业年金的监管机构之间没能建立起协同机制。同时我国企业年金相关的信息披露、税收、救济等监管机制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和缺陷。再次,分析国外先进的企业年金监管制度。针对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境外的企业年金监管的法律制度、监管机构的设置、税收优惠模式以及投资监管模式等方面出发进行分析研究。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对我国企业年金的监管制度进行完善,使得我国企业年金的监管更加的全面有效。最后,针对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制度的问题和漏洞,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应当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使监管有法可依。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企业年金进行专门监管,保障企业年金监管可以有序进行。同时加强监管制度建设,从企业年金信息披露机制、税收优惠机制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多方面出发,使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制度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