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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广告代言行为对促进产品的销售作用日益显著。在此背景下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公众人物的信任心理邀请公众人物为其劣质产品代言,进而谋取暴利的事件时有发生。由于我国相关领域研究起步较晚,行政机关管制不利,部分公众人物自身也缺乏社会责任和基本道德,导致公众人物虚假广告问题层出不穷,难以遏制。归根到底这都是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缺乏强有力的控制造成的。这就要求必须对公众人物虚假广告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分析。本文通过采用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价值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在研究公众人物虚假广告的基础上,分析目前我国公众人物虚假广告法律规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借鉴外国相关领域法律规制的成熟经验并提出完善我国公众人物虚假广告法律规制的具体建议,进而使其弥补我国现行法律规则中存在的缺陷。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公众人物虚假广告的基础原理。首先,分别对公众人物的司法解释和虚假广告的特征进行描述。其次,根据之前的描述对公众人物虚假广告的概念进行界定。最后,分析公众人物虚假广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外国相关法律规范的比较研究。首先,对外国成熟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其次,分析公众人物虚假广告法律规制的外国先进经验并得出借鉴意义。第三部分,我国公众人物虚假广告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首先,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阐释我国相关领域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其次,通过对侵权责任的进一步分析将公众人物虚假广告中各主体的侵权责任进行区分,明确各主体权责的同时发现我国现行立法中的法律缺陷。最后,对我国公众人物虚假广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第四部分,公众人物虚假广告法律规制的构建。首先,对我国公众人物虚假广告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应,并给出解决方案。其次,对该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并给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