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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障事业不断发展且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在城镇,我国已经形成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组成的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在医疗保险参保数量和基金积累增加的同时,医疗保险服务质量的提升也逐渐变成了亟需关注的问题。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险监管机制对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医疗保险监管能力的建设尤为重要。 第一章主要是对医疗保险监管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同时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城镇医疗保险监管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内关于城镇医疗保险监管的研究主要包括基金监管、服务监管、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监管和异地就医监管四个方面。国外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如何通过调整增强政府的监管力度。第二,如何使行为监管与费用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职业精神。第三,如何在控制费用的同时增加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主要是医疗保险监管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规制俘获理论,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委托代理理论,博弈论。 第三章以采用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德国和国家医疗保险模式的英国为例,介绍它们在监管方面的经验。其中有六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第一,完善法律体系。第二,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第三,在医疗服务行业建立竞争机制。第四,医疗服务信息实现公开化。第五,完善监管机构的建设。第六,将支付水平与服务质量和健康结果挂钩,探索按绩效支付。 第四章主要介绍了唐山市城镇医疗保险的发展历程和监管现状。唐山市城镇医疗保险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实施阶段。二是推进阶段。三是完善阶段。四是提高阶段。通过四个阶段的发展,唐山市城镇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政策完备、机制健全、层次分明、保障健全的目标。唐山市城镇医疗保险的监管现状介绍包括监管框架、监管依据、监管内容、监管评价四个方面。总结出了唐山市城镇医疗保险监管的成果与不足,取得的成果包括医疗保险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模式不断强化。同时,唐山市城镇医疗保险监管的不足包括监管体制仍需完善、监管力度不足、监管评价反馈机制落后、缺乏激励性制度。 第五章对唐山市城镇医疗保险监管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二是多措施解决异地就医管理问题,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四是推进经办机构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