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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就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藏族先民们,由于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部分地区只能通过驯养牲畜以维持生命的繁衍。然而,近代考古发掘证明,早在4000多年以前的藏东南等气候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已经有原始农业生产,并且在其后的历史中农耕技术得到不断的发展和推广。到雅砻鹘提悉补野部落时期,以狩猎和畜牧业经济为主,以采集和农业经济为辅,兼有手工业的蓬勃发展,并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开始出现剩余产品和私有制,悉补野吐蕃进入到铁器时代的奴隶社会。到公元七世纪初叶,一代贤明赞普松赞干布,定都拉萨,征服周边各部,建立起统一的封建采邑制吐蕃王朝。松赞干布时期的吐蕃,创制文字,健全内政和法律制度,引进佛教等,并借助其强大的军事力量驰骋于中亚历史舞台。为了支撑起吐蕃王朝的政治、法律、军事和社会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定会有与其相适应的经济基础,而研究吐蕃王朝时期的经济基础正是本论文的论点。论文通过对考古成果和相关史料的研究,说明了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时期雅砻悉补野吐蕃就已经进入到奴隶制的部落联盟,而到了松赞干布时期,吐蕃社会逐渐步入了具有采邑封建性质的社会形态,并进一步从土地所有权、阶级、赋税徭役制度以及相关经济政策和法规分析论证了整个吐蕃王朝处于具有封建社会特点的历史时期,从而对吐蕃王朝的农业、畜牧业、采集业、狩猎业、手工业以及战争经济、商贸与朝贡经济等有关经济领域的内容展开了较为深入的论述和探讨,最后还特别对佛教引进后对吐蕃王朝经济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简要分析,认为吐蕃王朝之所以能够在近三个世纪的时间里争雄中亚,无论内政外交都能取得如此令人瞩目的辉煌成绩,除了有其强大的军事力量做后盾,还应归功于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论文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指导,运用现代经济史学理论与方法对吐蕃王朝时期的经济基础进行了初步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添补了吐蕃王朝经济史领域的研究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