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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各类公共突发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人们生产生活,甚至威胁到社会平稳安定,给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工作造成巨大的压力,加强应急管理成为地方政府这一主体须义不容辞担当的使命。贺州市地处我国西部地区,地处粤、桂、湘三省交界处,是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可视作一综合实力落后,但社会风险突出且潜在影响广泛的典型城市代表。本文以贺州市2013年贺江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当地社会转型及风险、当地应急管理的举措及成效等案例发生的背景,再对贺江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情况进行多方位剖析,总结其在应急管理的体制建设、机制建设、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等五项重点方面做法的可取之处,并分析出其存在的问题,包括问题官员违法受贿,放松管理,导致体制建设出现缺口;联防联控的机制不畅,行政监管部门事故的综合研判能力不足;制度建设短效化,整改治标不治本;追责制度落实从轻,追责不够彻底、震慑不足;应急科普教育不健全等方面。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本研究总结了导致贺州市应急管理还有诸多不足的5个方面的原因:(1)受制于政绩考核导向目标,监管工作可能遭遇梗阻,放任风险管理的漏洞存在;(2)政府及其官员具有理性经济人色彩,行为动机存有偏差,导致管理“缩水”;(3)思想建设不到位,监管体制队伍作风不正,抗诱惑免疫不足,埋下社会安全隐患;(4)部门林立、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多头管理”行政管理模式,导致应急协同联动机制难落实;(5)缺乏制度建设的“紧箍咒”,口头环保成普遍,科学发展观难落实。以问题为导向,本论文借鉴纽约、东京等发展水平较成熟的国外城市的经验做法,从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启示。最后,提出了完善贺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五个方面的对策建议:一是创新行政体制改革,端正行政责任者政绩观;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公共危机预防成效;三是实践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切实降低风险发生机率;四是创新机制拓宽资金渠道,落实应急管理经费保障;五是提高公众的社会凤险意识和处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