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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不当联结是指国家公权力的运作中,公权力的行使必须与公权力的目的保持合理正当的关联,换言之,公权力行使所选择的手段必须符合公权力目的,禁止手段与目的之间的不正当、不合理的关联、联结。禁止不当联结原则在行政法领域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是拘束行政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工具。该原则在控制权力、保障权利方面所发挥的功能是其他法律原则难以望其项背的,然而在我国教育权力行使的过程中,却存在着许多违反禁止不当联结原则的现象,导致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禁止不当联结原则作为行政法的一般法律原则对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将这一原则引入教育法治实践中用以规范教育权力行使的相关研究尚处于理论探讨阶段。因此,本文通过文献法、案例法,对教育权力行使过程中违反禁止不当联结原则的现象进行归类分析,剖析教育权力不当联结对学生和对社会的危害,挖掘出其存在根源,提出规制对策。笔者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为规范教育权力的行使在理论和实践研究方面贡献绵薄之力,为规制教育权力行使中的不当联结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策略支持。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导论。介绍研究缘由,阐述研究意义,界定相关概念,梳理归纳国内外研究现状,明确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二章:理论基础。本文运用法治理论、罪责自负理论、教育管理理论作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章:对教育权力不当联结现象进行归类及分析。按照违反禁止不当联结原则的教育权力行使主体的不同将这些现象分为国家、学校和教师教育权力行使中的不当联结,并对这些联结现象中的正当合理性进行分析。第四章:剖析教育权力不当联结的危害。透过不当联结现象解析出其教育行政权力滥用的本质,剖析出教育权力不当联结对学生合法权利及和谐社会构建造成的严重危害。第五章:由浅入深地挖掘出教育权力不当联结存在的根源。即教育权力行使主体法律民主意识淡薄、学校管理权性质认识错位的表层原因,又包括受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教育法律法规制度的缺失等深层次的原因。第六章:提出教育权力不当联结的规制对策。本文建议在教育教育权力行使、教育立法、司法救济三个方面引入禁止不当联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