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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宪性是宪法学一个重要的研究范畴,近年来,很多宪法事例引发了合宪性的争论。
合宪性标准对合宪性判断具有关键的意义。我国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宪性判断机制并且缺乏对合宪性标准的研究。合宪是以宪法作为正当性的来源,离开了宪法就不存在所谓的违宪与合宪的问题,所以,合宪性判断的标准来源于宪法本身。宪法规范是合宪性判断最直接、具体的标准。宪法规范的原则性使得宪法规范作为标准需要依赖宪法解释,而宪法原则和精神是宪法解释的逻辑起点和理论支点。宪法惯例和宪法学说等对合宪性判断具有不可忽视的支撑作用。合宪性判断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与政治相关、与社会发展相联系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因此,对合宪性标准的把握就显得更为重要。
在具体事例的合宪性判断中,首先要注重宪法规范和宪法精神的统一性,使规范性与合理性达到统一和平衡,其次要注重在合宪性标准的应用中宪法解释的重要作用,最后,要注意合宪性标准的综合性,从权利规范、权力规范以及程序规范等多角度进行分析评价,以便做出正确的宪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