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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区是连云港市的三个区之一,位于我国黄海之滨,东临黄海,与朝鲜、韩国、日本隔海相望;西、北与山东省毗邻;西、南与江苏省徐州、淮阴、盐城三市接壤。新浦方言属于江淮官话洪巢片的海伊(海州、依山)小片。 新浦方言语音和词汇研究的成果比较丰富,句式的研究则没有受到关注。我们经过长时间的观察和资料的搜集、整理,发现新浦方言的处置式非常有特点,所以本文结合以往相关的处置式研究,以新浦方言的处置式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新浦方言中有特点的处置式,不包括普通话中最常用的“把+ N+VP”这种形式的处置式。本文把新浦方言的处置式分为两类:一是处置“把”字句,二是处置“给”字句。 本文根据句义把处置“把”字句分为两类:一是“给予”类处置式,二是非“给予”类处置式。“给予”类处置式有两种形式:“把给”连用形式,“把1…把2给”形式,其中“把1…把2给”形式包括其变式“把点…给”形式。非“给予”类处置式只有“把+NP1+拾+VP”一种形式。本文在给“把”、“给”、“点”和“拾”定性的基础上分别探讨这三种句式的特点和形成过程,并进一步探讨了它们的成因。 本文认为“把给”连用句式中的“把”是助词,该句式的形成是由于“把给”中间省略了复指代词“它”。“把1…把2给”形式中的“把1”为介词,“把2”为动词,该形式的形成是由于“把2给”连用,导致“把2给”逐渐固化,进而使其意义发生变化,相当于动词“给”,“把2”没有了处置标记的作用,所以产生了两个“把”共现的新处置式。“把点…给”形式中的“把”为介词,因为信息量大且形式较为复杂的NP1通常会被提前,随着被提前的这种情况的使用频率的增加,导致“把”与“点”逐渐结合到一起,“点”就指代“一部分NP1”。“给予”类处置式“把+NP1+拾+VP”形式的形成与认知机制有关,当“持拿”动作成为背景信息,后项动作为焦点信息,这就导致后项动词表示的动作和语义凸显,作为背景信息的“持拿”动作则显得不重要,逐渐导致“持拿”义动词词义磨损而发生虚化。 本文把新浦话中的处置“给”字句分为三种形式进行讨论:一是单用处置标记“给”的形式,二是“给1…给2…”形式,三是“给…拾…”形式。单用处置标记“给”的这种形式与普通话中的处置“把”字句的句式特点都是相同的,谓语形式的种类比较多。“给1…给2…”形式是新浦方言中处置式较为复杂的一种,“给1”都是介词,根据“给2”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给1…V给2…”形式;“给1…给2+ NP2(兼语)+VP”形式;“给1…给2+ NP2(施事)+VP”形式,通常情况下以“V给2”的形式出现的“给2”为介词;如果“给2”后的NP2为兼语,“给2”为动词;如果NP2为施事,“给2”为介词。“给…拾…”形式的形成机制与非“给予”类处置式“把+ NP1+拾+ VP”形式的形成机制是相同的,即“持拿”动作成为背景信息,导致“持拿”义动词词义磨损而发生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