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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以计算机为载体的互联网的逐渐发展,网络虚拟财产交易越来越成为人们在此虚拟空间进行虚拟活动的代表。尤其是近些年来网络游戏的产生,更使这种网络虚拟活动变得更加频繁。虚拟财产是指以数字化为形式,以模拟现实环境中财产为自身形态,并以网络为虚拟环境具有可独占性和独立性的财产权益。虚拟财产为一种特殊的物,它置身存在于网络空间,它是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来识别和控制的,且具有自身特定性和独立性,更具有稀缺性、排他性和价值性。显而易见,这种虚拟财产的自身特殊表征也促使它应当纳入现实的法律体系之中,且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和调整。但是,由于学术界一直存在的争议以及立法的滞后性特征,网络虚拟财产民法保护的现实需求一直被搁置。因此,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性质的认定和加快相应法律的出台,对保障网络游戏业的健康发展大有裨益。本文以五部分为结构,分别探析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民法保护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引言。该部分阐述了网络虚拟财产问题的源起和研究该问题的动因及实践意义,然后提出主要研究的问题,并列出国内外对此问题研究的现状,最后简要说明文章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简要说明了虚拟财产的概念和基本类型,首先对网络虚拟财产权在现实世界的产生和发展展开探讨,然后围绕虚拟财产而产生的利益关系及发展轨迹进行了阐述,随后指出由网络虚拟财产所引发的纷争日益增多这一客观现实,并概括了现实中有关网络虚拟财产诉讼的主要类型。最后说明了虚拟财产所具有的民法意义上财产的本质属性和网络虚拟财产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律实践的现状,为虚拟财产纳入现实财产权利体系的正当性和必要性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三部分,对网络虚拟财产权的性质进行讨论和定性。阐述了虚拟财产权在性质方面存在的理论分歧以及该种分歧产生的可能原因;指出在“债权、物权二元体系”内界定虚拟财产权的性质有一定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经过对虚拟财产纠纷的典型性剖析,指出了虚拟财产权的现实法律困境:债权性判断困境。现代意义下的“支配权”提供了虚拟财产权性质研究的理论路线,虚拟财产权具备权利的支配性特征。因此,虚拟财产权具备物权特性,应当适用物权规则。第四部分,对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权进行探讨。凭借物权法的立法技术和理论基础,对虚拟财产的物权请求权进行了探讨,对虚拟财产的妨害排除、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的使用条件加以说明。然后对网络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进行分析。内容涉及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规则原则、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分析结合了虚拟财产权行为的技术特征以及具体表现行为,以寻求一个合理的责任承担形式,使虚拟财产侵害行为能够有效地加以预防和制止,使受害人所得到的救济具备全面性以及及时性。最后一部分是结语。对前文所探讨的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以及民法保护进行了概括的总结,然后从民法角度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以及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