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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原则是产生并发展于美国反垄断法中用于判定限制竞争行为违法性的基本规则。合理原则的核心是合理分析的方法。合理分析实质上是经济分析的方法,即通过对比限制竞争行为的社会成本和补偿性收益来判断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是合法的。反垄断法是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追求维护竞争、实现效率。因此,合理分析是反垄断法中必然要用到的方法。
近年来,我国的反垄断立法正在紧张进行当中。我国的反垄断法也必然需要合理分析的方法,以实现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目标。但合理分析以经济学上的概念为基础,故无法直接体现在制定法的规则中。合理原则是合理分析规则化的产物,是将合理分析从抽象的思维方法具体化为法律上的规则。因此,我国的反垄断法在吸收合理分析的方法时应当首先对合理原则的规则涵义有清楚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方能在自己的法律规则中科学地将合理分析的方法体现出来。
反垄断法中的合理原则,从历史、经济基础等到其在各种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中的实体、程序规则,所涉及的问题范围非常广泛。出于做立法论证的目的,本文侧重讨论合理原则作为一种违法判定规则的内涵和适用方法。同时,由于限制竞争协议历来是反垄断法规制的重点内容,本文仅以反垄断法对限制竞争协议的规制为例来探讨合理原则的内涵和适用。
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合理原则在美国法上的发展历史,通过解读判例来认识合理原则的内涵。第二部分介绍美国反垄断法中另外一个违法判定规则,即本身违法原则,并通过探讨本身违法原则产生、内涵及其与合理原则的关系来进一步深化对合理原则内涵的理解。第三部分对合理原则的规则内涵,即如合理原则的操作方法、基本假定等,进行有逻辑性的抽象和概括,使之更符合进行制定法理论和立法讨论的思维方式。第四部分对其他制定法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立法做一些介绍和分析,以便于对合理原则在我国反垄断法上的借鉴提供思路。第五部分则根据我国现状对合理原则在我国反垄断法中的借鉴提出建议,并对目前已制定的《反垄断法(草案)》做出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