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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国已经步入21世纪,现代化建设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作为现代化题中之意的法治建设也在如火如荼地展开着。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于2011年3月1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庄严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一个让无数法律人为之振奋的日子,表明我国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健全,越来越完善。但是,现实中的法律运作与实施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这种情况在乡村社会中表现地更为突出,法制建设在乡村社会中遇到了更大的阻力与困难。本文主要通过对基层人民法庭实际办案过程的详细分析,来展现法官如何在多种文化因素并存的乡村社会中,巧妙地处理案件以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如何使法律以一种柔和的面孔进入乡村社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乡村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如何游刃有余地扮演着多重角色,如何在多重压力下寻求生存。本文旨在通过对以上问题的深入分析全面展现人民法庭法官的行为逻辑,汲取基层法官的实践智慧,改进其中的不足之处,进而为我国乡村社会的法治化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文章分为四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试图对乡村社会的复杂情况做一系统概括,力求能够全面客观地展现三种文化因素对乡村社会的共同影响。第二部分,通过对具体个案的详细分析,进一步展现三种文化因素如何通过基层法官来影响案件的审理过程,深入剖析人民法庭独特的生存与行为逻辑。第三部分,从理论层面,进一步阐述人民法庭法官在审判案件中的角色与行为,并详细分析其中的深层次原因。第四部分,对乡村社会法治现状及困境的摆脱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