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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区域间协调发展战略,协调发展是区域间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本质要求。十八大以来,我国区域间的发展格局正逐步形成,开放式、多元化、网络化和多层次是其发展趋势。“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等多个国家战略涉及到西部地区的发展,多维度、多层次的促进我国西部地区与中东部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协调发展。人口集聚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是区域间协调发展的基础,同时城镇化高质量协调发展也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障,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意义重大。从发展前景来看,新型城镇化在传统城镇化基础上具有更多发展优势,有利于城镇人口合理集聚、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资源配置高效快捷、人居环境改善提升。
截至2017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81347万人,与2016年相比,增加2.52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即城镇常住人口比重为58.52%,与去年相比,提高1.17个百分点。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水平,这意味着我国城镇化发展潜力巨大,能持续释放红利带动经济平稳发展。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全国各地形成了以城镇为中心带动周边,周边地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周边倾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的城镇化发展趋势。西部地区作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区域,正处于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虽然城镇化发展显著,但与经济发达的东部及沿海地区相比,相差甚远。为探索西部地区各省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的特征以及二者协调发展关系。本文对西部地区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依据西部地区各省市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现阶段的特性,对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同时梳理了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以及两者相互作用机制,在两系统内涵和特征基础上构建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整理各省相关指标数据,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对西部地区各省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进行了评价,最后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对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分析后,结合我国西部地区各省市人口集聚和新型城镇化的实际发展状况,确定了两者的内涵和特征。人口集聚与城镇化高质量协调发展离不开三个层面的表现:首先是人口集聚要与城镇经济发展阶段、工业化水平、产业和就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步协调一致;其次,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要为人口集聚奠定良好的基础,聚集人口要与市民所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需均等化;最后,新型城镇化最终落脚点在为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和较高的生活质量。
(2)本文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综合分析了我国西部地区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情况。分析过程包括5个步骤,第一步是人口集聚和新型城镇化各自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第二步是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权重的确定,第三步是两子系统综合指数的计算,第四步是耦合协调度模型的构建以及协调度等级划分和标准的确立,第五步是对西部地区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综合指数和耦合协调度的结果分析。
(3)西部地区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存在一定的时序和空间差异。在时间上,西部地区各省市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子系统越来越协调一致。在空间上,协调发展程度从成渝经济区和陕西省两个核心区域向周边省份逐渐降低。但总体而言,从2000年至2016年西部地区各个省份耦合协调发展程度都是由失调到基本协调。
(4)根据分析结果,笔者针对西部地区如何提高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程度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和建议:制定符合当地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提升重点城镇人口集聚能力;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使之与人口集聚程度相适应;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水平和标准;以成渝经济区为核心,积极带动周边城镇化的发展;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绿色城市;完善和调整人口政策,保持人口可持续发展等建议。
截至2017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81347万人,与2016年相比,增加2.52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即城镇常住人口比重为58.52%,与去年相比,提高1.17个百分点。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水平,这意味着我国城镇化发展潜力巨大,能持续释放红利带动经济平稳发展。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全国各地形成了以城镇为中心带动周边,周边地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周边倾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的城镇化发展趋势。西部地区作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区域,正处于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虽然城镇化发展显著,但与经济发达的东部及沿海地区相比,相差甚远。为探索西部地区各省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的特征以及二者协调发展关系。本文对西部地区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依据西部地区各省市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现阶段的特性,对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同时梳理了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以及两者相互作用机制,在两系统内涵和特征基础上构建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整理各省相关指标数据,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对西部地区各省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进行了评价,最后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对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分析后,结合我国西部地区各省市人口集聚和新型城镇化的实际发展状况,确定了两者的内涵和特征。人口集聚与城镇化高质量协调发展离不开三个层面的表现:首先是人口集聚要与城镇经济发展阶段、工业化水平、产业和就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步协调一致;其次,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要为人口集聚奠定良好的基础,聚集人口要与市民所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需均等化;最后,新型城镇化最终落脚点在为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和较高的生活质量。
(2)本文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综合分析了我国西部地区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情况。分析过程包括5个步骤,第一步是人口集聚和新型城镇化各自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第二步是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权重的确定,第三步是两子系统综合指数的计算,第四步是耦合协调度模型的构建以及协调度等级划分和标准的确立,第五步是对西部地区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综合指数和耦合协调度的结果分析。
(3)西部地区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存在一定的时序和空间差异。在时间上,西部地区各省市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子系统越来越协调一致。在空间上,协调发展程度从成渝经济区和陕西省两个核心区域向周边省份逐渐降低。但总体而言,从2000年至2016年西部地区各个省份耦合协调发展程度都是由失调到基本协调。
(4)根据分析结果,笔者针对西部地区如何提高人口集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程度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和建议:制定符合当地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提升重点城镇人口集聚能力;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使之与人口集聚程度相适应;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水平和标准;以成渝经济区为核心,积极带动周边城镇化的发展;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绿色城市;完善和调整人口政策,保持人口可持续发展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