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官释明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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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官释明权是大陆法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制度,它在当事人与法院的交流以及防止法院突袭裁判,维护民事诉讼的实体公正,推动司法改革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相比,我国关于法官释明权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相关制度立法不健全,也因此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文章采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比较分析释明权的性质,认为释明权应具有权利和义务双重属性。文章还归纳了释明权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立法位阶低、原则性规定欠缺、不当释明广泛存在、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在立法、司法两方面提出提高释明权立法位阶、明确释明权的行使主体和范围、设置不当释明救济机制、强化类案检索等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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