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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制度起源于古代罗马法,经过千年的演化,它依然是现代社会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基于此原因,世界上的主要发达国家都十分注重监护问题,尤其是未成年人监护问题。这些国家从立法上的理念到具体的法律规范都在不断的更新,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也在不断加强,并且呈现出一种趋势——即国家公权介入到未成年人监护之中,这样做的目的无疑是保障未成年人充分实在的享有法律上赋予其的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和健康的成长。然而,现阶段,我国在未成年人监护上,公权力介入保护未成年人还严重不足,本人结合我国国情并借鉴外国先进的立法经验,从现实存在的案例出发,分析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寻找问题的原因,结合国内外公权介入监护制度的经验,提出构建我国公权干预未成年人监护的制度。本文在结构上,除前言外,共分四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是讲述近年来我国发生的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并陈述了案例中存在的问题,讲述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之所以频繁的发生,是因为我国公权力的积极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与公权力相关的干预未成年人监护的制度缺乏,这样的制度没有及时的建立,在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受到监护人侵害时,没有及时的介入,导致了悲剧的出现。第二章主要讲述了我国现阶段公权干预未成年人监护面临的困境,我国为什么没有建立起国家公权力干预未成年人监护的制度,一个是缺乏公权干预未成年人监护的意识,二是没有完善的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和代位监护制度。第三章主要讲述了我国现阶段在国家公权干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上的一些探索,以及简要的介绍了西方发达国家有关国家公权干预未成年人监护的经验,借鉴这些探索和经验,有利于我国构建公权干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第四章本章讲述了国家公权干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构建,主要从三个方面讲述,即树立国家公权干预未成年人监护的理念,构建国家公权监护监督制度,构建国家公权代位监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