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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给我们生活带来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是伴随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环境污染问题变得十分严重。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经济发展方式就会接近或者进入转折点。这时,如果选择正确的经济发展方式,国家的经济就能在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缓解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我国2008年人均GDP就已经超过3000美元,现在是选择正确经济增长模式的关键期。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有很多方面,之所以将二氧化硫治理作为本文的研究内容是因为我国煤炭生产量和消费量都居世界第一位,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一直居高不下,是典型的煤烟型大气污染,我国酸雨覆盖区域早已占整个国土面积的30%。酸雨每年造成的损失也相当巨大,资料显示仅西南、华南地区的酸雨区造成的林木死亡、农业减产、金属腐蚀等经济损失每年就达140亿元。二氧化硫排放产生的酸雨污染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而我国二氧化硫的排污治理制度建设仍显滞后。税收作为国家重要的市场调控工具还没有充分发挥它的作用,本文希望通过二氧化硫税的设计,为环境税的建立提出若干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促进二氧化硫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从分析方法上来说,本文首先从现实层面分析了现行税制、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权交易所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说,现有税收法律体系中专门的针对二氧化硫污染的法规很少,对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税收优惠政策相对单一,对企业减排的正面激励作用不明显。二氧化硫排污费收费标准较低,对排污者刺激不足;立法层次太低,乱收费、协议收费、挤占挪用排污费收入的现象比较严重;征费范围不全面。排污权交易缺乏法律建设,其市场交易大多在政府干预下完成,交易权市场起步较晚,距离发展成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都说明存在实施二氧化硫税的政策空间。
其次从理论层面说明非税污染治理政策的优缺点,显示环境税的优越性。公共管制要求政府掌握完全的信息,现实中无法做到。排污权交易存在总量控制的技术问题、排污权分配公平问题、市场成熟性问题,在我国很难短时间内发展到理想水平。排污费立法层次低,执行力度不够。补贴侧重于减少污染,不但无法筹集政府需要的环境治理资金,还会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
接着,分析国外二氧化硫税的实施情况,介绍了法国、瑞典、丹麦三种不同的二氧化硫税模式、税收优惠政策、取得的成果。一方面从国外实证的角度说明二氧化硫税的减排有效性,另一方面得出我国二氧化硫税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本文最后一部分内容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成果,就是对二氧化硫税的设计提出了一些设想。本文二氧化硫税定位于环境税制下的污染税中的一个税目,就类似于我国消费税中的汽油税。根据保护环境、污染付费、行政效率、循序渐进的原则,本文在注重与现有税费体系衔接的基础上,对二氧化硫税的纳税人、税目适用范围、纳税环节、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优惠六项税收要素进行了设计。本文二氧化硫税的设计征收环节主要在生产环节。为了节约税收行政成本,按照企业安装二氧化硫税排放检测装置与否分两种情况设计计税依据。本文根据我国二氧化硫治理成本结合现有排污收费制度实施办法,借鉴国外税率的具体实施经验,提出二氧化硫税根据课税对象的潜在污染程度实施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