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猪α干扰素对伪狂犬病毒攻毒保护作用和效果

来源 :华南农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54718964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干扰素(Interferon,IFN)是在一定干扰素诱导剂的诱导下,由细胞分泌产生的具有抗病毒、抗肿瘤、免疫调节等多种生物学活性的蛋白质。α干扰素(Interferon alpha,IFN-α)主要由单核一吞噬细胞产生,是天然免疫和获得性免疫的桥梁,可以激活NK细胞的细胞毒性并促进其增殖,调节机体免疫。它具有抗病毒作用,既可以与疫苗配合使用,增强免疫效果,也可以单独使用,提高动物的免疫机能,治疗猪病毒性疾病。本研究是在前期成功构建重组猪α干扰素酵母菌的基础上,对重组猪α干扰素的表达培养量进行放大,在50 L发酵罐进行培养,然后用5%的甘露醇作为冻干保护剂进行冻干,最后,将冻干的重组猪α干扰素进行安全性试验和对PRV的预防性试验。本试验中,我们将猪α干扰素基因修饰的重组酵母菌,接种于50 L的发酵罐内,选用BSM基础培养基和PTM1微量元素,选用优化的发酵条件:种子液的最佳培养时间为24 h,接种量为5%,诱导前发酵液的pH为5,温度为30℃,诱导开始调整pH至6.0,温度调节到28℃,发酵液的体积为一般不超过发酵罐体积的2/3为宜。大罐发酵所得的猪α干扰素,采用5%的甘露醇作为冻干保护剂进行冻干,以解决该制品热稳定性差、不易长期保存和远距离运输等问题。试验采用细胞病变抑制法在vero细胞单层上测定猪α干扰素抗病毒效价,用含100个TCID500 PRV攻毒后观察结果,结果表明,重组猪α干扰素抗PRV的活性为4.9×107U/L。在(广东省)广东华农温氏连州分公司、(福建省)福建省漳州温氏农牧有限公司南靖畜牧分公司及(广西自治区)贺州广东温氏畜禽有限公司属下猪场进行基因工程猪α干扰素临床安全性试验,分别在哺乳仔猪、断奶仔猪、后备母猪、经产母猪及种公猪身上以推荐使用剂量、超剂量和推荐使用剂量重复注射试验猪,通过监测接种试验猪的精神状态、行为情况和采食饮水及生长性能,注射局部与全身反应等临床情况,考察该中试产品的安全性,试验结果显示所有猪只表现正常、呼吸正常、消化正常、饮水正常、无任何其他如跛行等不良反应。在实验室条件下,用重组猪α干扰素对猪伪狂犬病进行预防试验。将20头经ELISA鉴定为伪狂犬病阴性的30日龄断奶仔猪随机分为A、B、C、D 4个试验组,每组5只。A组为空白对照组,B组为干扰素对照组,C组为干扰素预防组,D组为病毒对照组。B、C组注射重组猪α干扰素20万IU/头,A组注射等量生理盐水。3天后C、D组同时进行攻毒试验,并观察一周。攻毒后24 h,D攻毒组最先出现临床症状,5只猪攻毒后第2天体温均升高到40℃以上,随后出现发抖、震颤、咳嗽、拉稀等症状,发病率100%。攻毒后第5天C组干扰素预防组有3只猪体温升高。B组和C组均无明显临床症状。对猪只进行解剖可见,D组可见肺淤血、肝表面有坏死点、脑膜出血,病理切片结果同样显示A~C组无异样,D组有典型的肺脏、肾脏淤血、水肿和淋巴细胞增生。综上所诉,本试验在50 L发酵罐内成功表达重组猪α干扰素,并将发酵上清液全部冻干,放在2℃~8℃保存备用。在全国3个省份的4个猪场进行安全性试验,在实验室条件下对猪伪狂犬病进行了预防试验,证明该制品安全、无副作用,其对伪狂犬病有较为显著的预防作用,为重组猪α干扰素大规模生产并用于猪病毒性病预防奠定基础。
其他文献
目的研究过量氟对大鼠切牙生长过程中基质金属蛋白酶-20(MMP-20)和基质金属蛋白酶组织抑制剂-2(TIMP-2)表达的影响,探讨氟斑牙的发病机制。方法选择20只Wistar大鼠,随机分为对照组
目的观察老年人全髋关节置换术前伴有焦虑抑郁状态在不同麻醉方式下对术后疼痛的影响。方法选择2017年4月至2019年10月在我院行单侧全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性别不限,年龄65~82岁
农药作为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农药的大量使用,不可避免地残留于作物中,并进而残留在动物饲料中。作物秸秆作为反刍动物主要的粗饲料
轻度认知障碍是介于老化和痴呆之间的过渡状态,在有关老化和痴呆的研究中,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但由于对其定义及研究方法的不统一,有关轻度认知障碍的研究缺乏可比性。为
为了得到品质良好、口感醇香,且具有抗氧化性的营养复配米,本文以碎米为主要原料,采用双螺杆挤压技术,制备复配米。探究了不同工艺条件对复配米各品质的影响规律,优化了相应
目的比较骨性关节炎和半月板损伤患者关节滑膜和滑液中基质金属蛋白酶-3的表达,探讨OA的发病机制。方法收集骨性关节炎患者关节滑膜和滑液42例,以单纯半月板损伤患者的关节滑
这两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变化,我国已经逐步建立和推出了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在海涵的法律面前,企业CFO虽不一定都精通法律,但仍然可以将企业的法律风险置于自己
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全球集装箱海运贸易量持续增长,航运公司为了在航运的规模经济中实现利益最大化,航运公司纷纷选择在洲际航线上配置大型或超大型船舶。进一步导致集装箱运输市场的运力供应增速快于需求增速,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的运力供给过剩行业确实已面临供大于需的矛盾日益突出。而托运人更倾向于在航运市场寻找更低的运价,这无疑加剧了航运公司之间的竞争集装箱运输市场竞争。因此,在竞争激烈集装箱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