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世界各国家带来新的发展契机与挑战,尤其亚太地区作为自由贸易交错重叠较高区域,其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及程度将对世界经济格局调整、国际贸易投资规则重构等产生重大影响。中国大陆在亚太区域经济整合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只有担当起主导作用才能助推亚太地区经济稳定发展以及提升自身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依赖在全球经济和产业分工中适当定位而获得巨大经济成就的台湾,亦只有积极参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才能避免经济被"边缘化"。鉴于两岸特殊政治关系,台湾参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的战略考虑不仅是为了避免经济被"边缘化"的重要经济战略,更是拓展"国际空间"、参与国际经济组织的重要政治战略。若中国大陆对台湾商签 FTA置若罔闻,则极有可能成为破坏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理念行为,而一味限制台湾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则有可能会阻碍台湾经济发展空间乃至丧失部分民心。两岸共同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目标在于以中国大陆为主控制和引领台湾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避免台湾借机发展"国际空间",伤及"一个中国"和国家统一。但是以经济手段促进国家统一目标的实现和台湾发展“国际生存空间”存在很大矛盾,通过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相衔接的对台经济政策在执行上存在两难困境。因此,如何设计中国大陆既能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又能兼顾台湾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需求的合理路径是当前两岸亟需解决的重要议题。 本文在现有研究及理论基础上,首先对两岸经济一体化发展程度与两岸政治经济政策演变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认为反映两岸经济一体化发展水平的两岸贸易合作、要素双向流动、两岸产业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两岸经济一体化发展程度与两岸经济合作实践的拟合度很高,尤其ECFA开创了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新时代,促使两岸经贸关系向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阶段过渡。诸多成就的取得不仅是两岸共同坚持"九二共识"、不断巩固和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政治基础的真实写照,更是两岸逐渐相互开放的经济政策成果。未来中国大陆对台湾政治政策仍然会将"协商谈判"作为解决两岸关系发展的重要手段,对台经济政策将逐渐由"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转向"促进经济融合";尽管台湾对中国大陆政治政策会因"政党"轮替变得扑朔迷离,但对中国大陆经济政策将继续向深化两岸经济融合,推动两岸经贸关系向自由化、一体化和制度化发展的方向前进。考虑到台湾参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受到中国大陆限制,未来很可能将对中国大陆经济政策,也可能是将政治政策取向作为台湾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砝码。其次,对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现状与两岸的策略取向进行研究。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已呈现"多框架并存、竞争性合作"等特点,出现了由美国推动的 TPP、东盟主导的 RCEP及进入崭新实际操作阶段的中日韩 FTA(CJKFTA)等几大谈判并存局面,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正在酝酿着新的格局。两岸经济在亚太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决定了两岸经济发展必需走一条更为开放的道路。中国大陆已明确提出"实施自贸区战略,推动双边多边经贸合作",积极参与 FTA成为中国大陆拓展对外经贸合作、谋求更多自身政经利益的重要举措。中国大陆未来 FTA策略取向应集中在三个圈层:一是构建中国大陆自贸区战略的核心圈层(港澳台);二是构建中国大陆自贸区战略的第二圈层(亚太国家和地区);三是构建中国大陆自贸区战略的第三圈层—(其他国家或地区)。针对台湾而言,其地处亚太区域中心,深嵌于东亚生产网络之中,在亚太区域经济中处于枢纽角色,所以台湾高度重视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并努力争取参与其中。台湾融入亚太区域经济整合主要策略取向表现在:以两岸连结来突破参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的瓶颈;通过新加坡、新西兰等"轮轴国"融入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积极采取"堆积木"的方式推进FTA;积极推进岛内的单边政策改革。再次,从政策角度分析两岸共同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困境。中国大陆―以经促政"目标是积极努力发展两岸经贸关系,推进国家和平统一进程。在两岸政经议题不可脱钩情况下,两岸交流合作"由经转政"压力增大,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慢慢步入"深水区"。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给两岸共同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带来新挑战,因此,正确妥善处理两岸参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问题,必将成为考验两岸关系能否持久、良性发展的重要试金石。对两岸共同参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需要厘清三问题:厘清两岸经济整合与共同参与区域经济整合问题;厘清两岸共同参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的政经议题;厘清台湾经济中国大陆化和国际化问题。本文通过GTAP模型分析认为,TPP、RCEP、CJK全部成立后,确实给台湾造成一定程度压力,其福利水平、GDP、贸易条件、贸易平衡、进出口等均面临较大损失。其实,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不仅符合大陆宪法性法律基础(在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下,两岸可协商解决台湾国际活动空间问题),而且从国际经济法主体地位和 WTO法规两方面看,台湾是可以有资格与其它国际经济体商签区域经济合作协议。但两岸长期特殊的政治关系,台湾国际活动空间关系到台湾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更涉及维护国家主权和祖国统一,目前台湾与有关国家或地区洽签的 FTA,有拓展"国际经济空间"和"国际政治空间"双重目的,台湾参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成为两岸敏感的政治议题。最后,通过GTAP模型对台湾与主要候选伙伴签署FTA的效益进行评估,为两岸共同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合理路径寻求依据。结果显示,台湾有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迫切需求,台湾参与亚太区域一体化安排效益最大的依次为 CAFTA、RCEP、CJK、TPP、AFTA,前三个安排均有中国大陆参加,说明台湾参与包含中国大陆的区域一体化安排效益最大,这就为两岸"共同参与"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如果排除复杂的政治因素和国际国内各类法律解释,仅从WTO规则来看,台湾作为WTO成员并没有被禁止在国际上商签FTA协议。即便存在关于台湾国际经济活动的法理争论,可台湾在事实上已经开始其 FTA活动,并且基本路径已经形成(ECFA;借助 ECFA推进与亚太经济体的双边 FTA;利用 APEC成员身份进入 FTAAP;2015年以"外部经济体"资格申请加入RCEP;通过升级双边投资协议来推动与美日等大国商签FTA;与"邦交国"继续发展FTA)。两岸共同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特征可以表述为"以我为主、共同参与、联合竞争、互利互惠",其主要途径包括五条:一是全面实施和深化 ECFA;二是以"CAFTA+1"方式,使台湾跟随中国大陆进入中国东盟自贸区;三是支持台港澳在2015年后以"外部经济伙伴"资格申请加入RCEP;四是将台湾纳入“一路一带”战略,形成“一路一带一岸”新格局;五是中华自由贸易区,全面推进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鉴于错综复杂的形势和政策的两难选择,在探讨"适当方式和可行途径"时,首先要确定对台湾 FTA行为的基本原则框架,以限定政策制定与实施的边界,在两岸尚未建立"政治互信"和"经济互信"的前提下,对待台湾对外商签 FTA问题应该把握"一个中国"原则、"中先台后"原则、两岸协商原则和市场原则,对台湾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策略采取个案处理,抓大放小,对象国协商,港澳台一致,以及推动建立中国大陆具有主导地位和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并制定有利于台港澳参与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