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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为“千年大计”,并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指出建设生态宜居乡村,这就需要优化升级我国农村地区的能源结构。农村地区能源结构的优化不仅关乎农村地区经济与环境的发展,更是影响着整个社会能源利用的整体规划。在城乡融合的背景下,农村经济在持续发展,农村居民就业结构在转变,逐渐由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向从事非农产业转移、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也越来越多、生活生产方式逐渐向城镇居民趋同、农村交通、电网、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所以农村居民的生活能源利用结构也在发生着改变,其能源利用结构逐渐由依靠高污染、高耗能、低成本的传统能源向使用新型的清洁商品能源转变,但是对于可再生新能源的利用就很少。因此,为乡村经济、社会、环境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就必须要优化农村居民的能源利用结构,对农村居民新能源利用的意愿与行为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势在必行。本研究首次在城乡融合的背景下,在四川省成都市周边的都江堰市、温江区、邛崃市所属的部分农村地区进行实地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并基于调查数据,运用计划行为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和二项logistic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探究影响农村居民新能源利用的意愿与行为因素,并进一步分析意愿未能转化为行为的主要影响机制。实证结果表明:家庭住房面积、家庭人均年收入、村庄与县城或市中心距离、对新能源语句评述态度的综合得分和有关对部分社会政策态度得分对农村居民新能源利用的行为具有显著影响,其中,对新能源语句评述态度得分对农村居民能源利用的行为影响最为显著,这说明在其它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对新能源的认识是影响农村居民新能源利用行为的重要因素;文化程度、家庭人均年收入、新能源得分对农村居民能源利用的意愿也有一定影响。为政府在农村新能源推广方面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参考,根据研究结果本文主要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加强对新能源利用的宣传,加快新能源利用相关基础设施的普及率;二是加快农村居民就业转型,加速农村居民以从事农业为主向从事非农产业为主转型,帮助农民增收和提高教育水平,如提供定时、定周期的终身教育和就业咨询平台等;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道路的交通状况,通过提高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交通便捷程度,从而使农村地区与城市之间的融合得到加强,这不仅对实现城乡融合具有多方面的意义,而且对提高农村能源利用的综合效率具有直接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