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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一直以来就是我国行政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行政管理研究中的重点和核心;加强对地方政府行政效能测量、控制、纠错和报告制度建设,完善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督体制是提高各级政府服务质量,获取人民信任,构建和谐社会和践行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笔者在介绍中外已有的行政效能监督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从中国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的概念出发,分析了行政效能监督的内容、本质、功能及价值取向。我国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督中存在的诸多困难与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会环境、法律制度供给、责任追究机制、监督机构建设等问题上,之所以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行政行为的特点,即产出的无形性和间接性、劳动密集性、服务垄断性和惟一性、目标多元性及地方政府行政效能难以量化,甚至不能量化的特点。针对我国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督当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我国地方政府行政行为的特点,我们可以探索出提高我国行政效能监督水平的具体对策:在充分利用我国现有行政体制当中人事、行政监察和审计等专门的监督部门的政府内向监控之外还应该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形成内部与外部监督并举的局面,构建一个包括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专门监督与社会公众监督在内的行政效能监督体系。在提供有效的法律法规等制度供给基础上,还要在具体的监督方法上借鉴行政绩效管理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和技术手段,培养适应我国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督的人才,构建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行政效能评价指标体系,从而提高我国地方政府行政效监督的科学水平。以上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一个有利于顺利开展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督目标:提高各级地方政府行政效能,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改善干群关系,营造公民满意的和谐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