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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把原来由国家统一包揽的企业改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股份公司。历经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上市公司已达1200多家,股份制公司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为我国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的企业股份制改革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尤其是母-子公司制度的不合理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已经成为企业股份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难题。本文将母-子公司制度变革作为主研问题,试图为解决我国现行母-子公司制度中的问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本论文阐述了国内外公司制度的演变及现状,分析了不同类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母子公司制度的特点及不同形态,对中外母子公司制度的实践形态进行了比较,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母子公司制度的特点及现行母子公司制度存在的问题。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对现行母子公司制度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现行母-子公司制度与内部关联交易、绩效失真、税收流失、信息披漏不实等上市公司违规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指出了不合理的现行母-子公司制度是上市子公司多种违规行为的根源。基于过渡经济学理论,对上市公司制度变革理论及途径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分析中国渐进式改革对公司制度变革的启示;基于制度经济学和制度变迁理论构建了公司制度变革的理论框架,提出母-子公司制度变革的途径应为:首先发展上市公司,逐步兼并母公司优质资产,最终实现母公司转换为资产管理公司。以邯钢集团公司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了其现行产权制度,对不同产权制度下运作新上冷轧薄板项目的优劣性进行了分析比较,提出以新上冷轧薄板项目为契机进行产权制度变革,并分析论证了公司制度变革的途径。得出进行公司制度变革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研究表明:剔除了公司非正常的关联交易之后,邯钢集团公司在全国钢铁行业中的有效性大大提高了,从而证明这种变革是可行的,不仅对改革产权制度,而且对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都有重要作用。从而,证明本文所提出的母子公司制度变革途径对中国产权制度变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