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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简称PPP)是一种公共部门与社会资本为主体的长期合作,双方合作为了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在PPP项目现实运行过程中,由于双方合作期长,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不能穷尽未来发生的所有可能性,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会有很多合同中未尽事项的发生从而降低PPP项目成功率。针对PPP项目合作效率普遍偏低的问题,在项目合同未尽事项发生时更加有效的解决问题,以起到提升合作方之间合作效率的目的,本文从增强契约完全性的角度出发,以最优配置控制权为目标,对于影响PPP项目控制权配置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评价。首先运用文献分析法总结得出对PPP项目控制权配置最具有代表性的六大影响因素,第一部分在经典的控制权研究相关理论中得出了对控制权配置具有普遍影响的内部因素:投资重要性和产品价值水平;第二部分是站在PPP项目独特性角度,总结得出的四个影响因素。然后对已有的多角度多准则评价方法MAMCA(multi-actor multi-criteria analysis)进行创新改进,引入二元语义来解决原有MAMCA方法在进行评价时出现语义缺失的问题,使之对于本次问题的解决具有更高的匹配性。进而基于改进的MAMCA方法对PPP项目控制权配置影响因素评价,得出了六个影响因素对于控制权配置的影响程度大小排序,同时还得出了公共部门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对于影响PPP控制权分配因素的各自关注侧重点。在得到以上结果的后,对其进行了具体分析,同时以经典的PPP发生再谈判的项目——上海杨浦大桥设卡收费的再谈判作为案例,对本文的结论进行了论证,站在本文得出的结论的角度出发,对控制权的归属进行了分配,得到最终项目控制权的归属和实际相符,从而论证了本文结论的有效性。同时在明确了本文结论具有的实际可操作性后本文又引入了一个PPP项目实际案例,并运用本文结论对其控制权配置进行指导,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