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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英国、瑞典、法国、荷兰和德国等国家,都开展了蓬勃的不动产证券化运动。在经受了亚洲金融危机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香港也相继制订法律、法规,逐步实施了不动产证券化。台湾颁布《不动产证券化条例》后,也有多种不动产证券化产品在市场上发行并公开交易。
首先,本文从制度和市场两个层面,对比研究台湾不动产证券化的性质、收益和风险等。台湾不动产证券化源自美日两国,运作刚刚三年时间,因此无论在投资标的种类、借债上限和报酬率方面,都较受限制。实证分析表明,影响台湾不动产证券化收益的主要因素是房屋建筑业生产指数、长期利率,台湾工业生产指数和GNP。
其次,本研究认为,运用不动产证券化,尤其是开发型不动产投资信托为都市更新服务,是未来台湾,乃至大陆城市化融资方式转变的一个发展方向。本研究试图探讨不动产证券化与都市更新的紧密关系,建构一个适合台湾的开发型不动产证券化的运作模式。
最后,本研究对大陆发展不动产证券化的必要性、可行性、发展状况和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并从政府部门、信托业、投资者和证券市场的角度提出了政策建议。
不动产证券化可以解决不动产流动性的问题,改善财政收支、提升生产环境品质,以及直接或间接地透过产业关联效应促进经济增长,并实现金融商品多元化、扩大资本市场规模等目标。因此,分析不动产证券化的收益与风险,并探索如何更好地利用不动产证券化为都市更新服务,是学术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