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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党与社会关系的视角下,中国的执政党与社会呈现出“政党统合”的关系形态。这一关系形态是由中国现代化的历史逻辑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政治逻辑共同形成。从中国现代化的历史逻辑来看,中国需要一支可以凝聚和统合社会的组织化力量主导和推动现代化进程,从而保证现代化进程的有序展开。一般认为,具有现代性的政党组织是充当这种组织化力量的最佳选择。从执政合法性的逻辑来看,任何政党都需要从社会汲取执政资源以维系和巩固执政地位,这就要求执政党必须按照现代政治规则对分化的甚至分裂的社会进行必要的统合,从而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在“政党统合”形态里,执政党构建了一套以党为中心的组织结构,包括执政党自身的组织体系及外围组织体系。依靠组织的力量,执政党通过吸纳和嵌入两种基本的路径和方式统合社会。其中吸纳侧重于政党自下而上对社会力量的笼络和征募,将社会精英群体吸收到党的组织体系或执政体系;嵌入则侧重执政党的组织网络自上而下向社会空间的渗透和覆盖。通过吸纳和嵌入社会,使社会紧密围绕在执政党周边,从而保证党对社会的有效领导。
本文基于“政党统合”的分析框架,以中国共产党与私营企业的关系作为考察对象,对中国的政党与社会关系展开论述。放权式改革后,社会拥有了一定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在此基础上,以私营企业为代表的新兴社会力量快速成长,时至今日,私营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方面,私营企业的成长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资源,另一方面,私营企业的壮大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的经济社会结构,打破了既有的权力利益格局,对政党国家结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此,在社会发生根本性改变的事实下,如何将私营企业纳入政党国家的控制范围以内,发挥其建设性功能,抑制和防止其潜藏的反对性政治能量,是执政党在新的历史和社会条件下面对的战略性和策略性命题。
从中国共产党的实践来看,对于作为新兴经济社会精英代表的私营企业主,执政党采取政治吸纳的策略有选择性地将一批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力的私营企业主纳入自己的组织体系和执政体系,使其成为政党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非体制外的反对者。具体而言,一是中国共产党开放组织体系吸纳私营企业主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二是通过政治安排的方式把私营企业主安排进人大、政协甚至政府部门等机构。
在吸纳私营企业主的同时,执政党通过组织嵌入的方式将党的组织网络向私营企业进行渗透和延伸,在社会自组织没有成型之前党组织率先占领了政治真空地带,从而保证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在私营企业中拥有坚实的组织基础。从现代政党政治的逻辑来看,政党回归社会是政党扩大社会基础,争取社会支持的应有之意,从中国执政党的领导逻辑来看,党组织嵌入私营企业也是保证党在新兴社会领域领导优势的必然选择。但在社会成长成为不可逆的事实下,党组织嵌入私营企业的方式需要作出必要调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建立党组织的背景和方式不同,党组织嵌入私营企业时受到外在组织环境的影响,在结构上转变为一个“无权力依托组织”,与此相应的是,在功能上,党组织的功能也不得不从政治功能转化为社会功能,即政治领导核心功能转化为社会服务和关怀功能。因此,对于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只有“回归社会”,转化组织功能,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社会的有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