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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的控制大气环境污染,需要了解城市空气质量的现状情况,研究大气环境容量并对各个区域进行总量控制,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和措施,为城市大气环境污染控制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 本论文主要探讨了武汉市TSP、PM10、PM2.5的大气环境容量和武汉市房屋建筑施工扬尘的排放量在武汉市TSP、PM10、PM2.5整体排放中的贡献率,以及武汉市施工场TSP、PM10、PM2.5排放的总量控制。 本论文引入了美国环保署推荐的排放因子法,利用加州空气资源管理局推荐的排放因子计算了武汉市2013年施工场 TSP、PM10、PM2.5排放量;本文分析归纳了国内外常用的大气环境容量计算方法,并对比了各个方法的优缺点及使用条件并运用A-P值法对武汉市各行政区域TSP、PM10、PM2.5的大气环境容量进行计算。 武汉市2013年施工场 TSP、PM10、PM2.5排放量分别为5.528、2.764、0.5625万吨,占武汉市2013年全年总排放量的64.8%,66%,66%;对比施工场有无防护控制措施情况下的扬尘情况,发现有良好控制措施的施工场相对无任何控制措施的施工场TSP、PM10、PM2.5削减率分别为73.9%、73.4%、75%;武汉市TSP、PM10、PM2.5的大气环境容量进行计算结果分别为40.5万t/a、14.4万t/a、7.1万t/a,并发现武汉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容量仅占武汉市全市的11%左右。利用网格当量法逆推出武汉市中心城区最大允许施工面积为4.15hm2,且每100km2内施工面积不能超过0.46hm2,每个施工排放源TSP、PM10、PM2.5的排放速率应控制在0.06kg/h、0.021kg/h、0.0105kg/h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