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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小续命汤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中的临床疗效。 方法:收集自2013年3月至2015年1月在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神经内科病房住院的患者。随机把患者分为治疗组(标准化基础治疗+10天小续命汤治疗)和对照组(标准化基础治疗),每组各29例。两组均完成观察随访,无脱落病例。使用改良的Rankin评级量表于10天、90天时评价病残程度;使用Barthel指数于10、90天时评价日常生活能力的改善;使用NIHSS及中医证候评分量表于0天、10天、90天时评价神经功能缺损程度。 结果:通过对58例患者的随机对照研究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基线资料比较:两组入组时年龄、性别、合并基础疾病及吸烟、OCSP分型、中医症候评分等基线因素具有一致性。 (2)病残程度评价:两组治疗结束时(第10天)mRS≤2级治疗组3例,对照组3例,无明显差异。90天时,小续命汤干预组mRS≤2级9例,而对照组mRS≤2级6例,而mRs=5级的治疗组4例(含1例死亡),对照组6例(含2例死亡),且治疗组90天时有1例患者死亡,对照组有2例患者死亡,由于样本量偏小,小续命汤干预组与对照组相比,无统计学意义。 (3)神经功能缺损减少程度评价:治疗结束时小续命汤干预组NIHSS评分平均减少(1.52±2.798)分,对照组除去1例死亡病人,平均减少(1.11±3.938)分,无统计学差异。90天时,两组中除去死亡病人,治疗组NIHSS评分平均减少(3.98±2.713)分,而对照组平均减少(3.15±2.983)分,两组NIHSS评分减少程度差异仍未有统计学意义。 (4)生活能力评价:治疗结束时,小续命汤组BI≥75分有6例,对照组BI≥75分有5例,两组间无统计学差异。治疗90天时治疗组BI≥75分有15例,对照组BI≥75分有11例,由于样本量减小,两组间仍无统计学差异。 (5)中医证候疗效评价:治疗结束时治疗组中医证候评分平均减分值为(2.46±2.168)分;对照组平均减分值为(2.67±3.658)分,两组间差别无统计学意义。90天时,治疗组中医证候评分平均减少值为(8.46±2.950)分。对照组平均减分值(5.44±3.906)分。两组减分值比较,具有统计学差异,因此90天时治疗组中医证候评分减少程度优于较对照组。 结论:小续命汤联合标准化基础治疗较单独标准化基础治疗有一定的优越性。其对中医证候的改善有一定作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对患者病残程度、神经功能缺损的恢复及日常生活能力的提高虽无统计学差异,但可以看出对其改善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