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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在我国医学领域已经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在我国法律规制方面,对相关问题的立法却是问题重重,相关立法的位阶低、滞后,甚至部分问题的立法是空白的。而且有关体外受精胚胎的法律规制也只散见在一些部门法中,已经不能跟上社会的发展。在面对渐多涉及体外受精胚胎的法律纠纷,司法部门处理时容易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同时也难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这就迫切需要对体外受精胚胎进行相应的立法。本文主要是针对体外受精胚胎在婚姻关系中的相关问题展开,从体外受精的胚胎的概述说起,对有关体外受精胚胎的法律地位学说分析,特别是对体外受精胚胎的处置权分情况讨论,从而提出对完善我国对体外受精胚胎规制的立法建议。本文共分4章。第1章是体外受精胚胎的概述。这部分是由体外受精胚胎的医学界定、体外受精胚胎引起的法律纠纷、我国现有法律对体外受精胚胎规制的缺失三个内容组成。对体外受精胚胎的医学界定,引发的法律纠纷分析,以及现有法律对其规制的缺失概述,都是为了发现体外受精胚胎存在的问题,从而为下文的论述做准备。第2章是论述体外受精胚胎的法律地位。这部分主要是针对国内外学者对体外受精胚胎法律地位的学说和观点进行阐述和分析。这些学说和观点总体可以归纳概括为三种主流学说,分别是主体说、法人说、中介说。在本文观点这部分笔者提出了对这三种观点的见解,并且对赞成中介说这一学说阐述了理由。第3章是论述体外受精胚胎在婚姻这主心轴下的处置权。体外受精胚胎主要是涉及夫妻、近亲属、医院的利益,但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是重中之重,所以在论述体外受精这一问题上,夫妻对体外受精胚胎的处置权是重点。这部分主要是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意外死亡、夫妻离婚这三种状态下的不同情况进行分析,从而能全面地解析体外受精胚胎在婚姻关系处置问题。第4章是完善我国对体外受精胚胎规制的立法建议。这部分主要是针对体外受精胚胎的法律问题,提出要明确体外受精胚胎的法律地位、适度开放代孕、明确体外受精胚胎的处置权这三个立法内容上的建议以及在立法制定层面上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