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规范市场经营、服务群众、引导行业是政府的职责。我国目前是在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下的“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食品安全多门联合监管模式。这种模式为促进我国食品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论文首先从我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入手,阐述文章的研究背景,进而说明文章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简要的述评。其次,论文从我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理论入手确定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及其职责。再次,文章介绍了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及该模式下的问题:分段界定不清,监管职责分工不明;各监管部门之间信息闭塞,检测设备等资源共享度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滞后。阐释了我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接着,论文通过对笔者所在县城金湖县工商局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做法及得失经验的个案分析得出目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热门作法及现实成效。然后,论文介绍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多部门分工监管模式、以加拿大、德国为代表的单部门主导监管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专设部门独立监管模式实践,同时借鉴了我国深圳、北京一线城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些宝贵的经验,分析得出加强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的对策与建议:整合现有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更好地履职尽责;完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法制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维护机制;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