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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的提供者,也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原材料的提供者。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重要性更为突出。没有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就没有全国的可持续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开始显现。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制约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防治农村环境污染的诸多措施中,法律手段的作用非常关键。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概况,包括农村环境及农村环境污染污染的概念,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和造成的危害。对于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从农业生产污染、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三个方面进行阐述。接着从经济、制度、法律和农村自身四个方面指出了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规定比较繁杂,本文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和分析,指出其取得的成就和不足。国外发达国家对防治农村环境污染有着较为成熟的做法,本文着重分析了这些国家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三个领域采取的多种措施,特别是法律措施,概括出我国可以借鉴的经验。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力度,必须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本文的重点放在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完善上,主要从完善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依据和总体要求、修改《环境保护法》,增加有关农村环境的规定、制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加快单项领域立法,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和鼓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进行立法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特别是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和地方立法的加强进行了详细论述。对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内容,本文认为应包括总则、监督管理、农业生产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染防治、科技创新和资金投入和法律责任及农民环境权益保护七个部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繁荣稳定,需要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等多种措施密切配合,才能有效防治污染的蔓延。建立完善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无疑是这些措施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必须加快立法进程,对相关问题进行规定,使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