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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是农民。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初期,为了国家发展的需要,大量从农业、农村中积累发展资金,致使城乡发展的差距逐步扩大,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了中国的现代化和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进程,因此倍受政府和学者们的关注。进入新世纪,中央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放在了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在取消农业税后,农民的负担已有所减轻,但农民生产生活的外部环境仍未得到根本改善,农民对公共品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得不到满足。如何既能继续保持农民负担减轻的势头,又能有效地增加农民公共品的供给,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一个值得深入分析和研究的问题。本文以经济学、公共财政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合现阶段农村的实际,以泰安市为例,从理论与实证的结合上对现阶段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与农民负担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与论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前言部分主要阐明了选题的意义和研究的方法及文献综述第一部份现阶段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与农民负担。明确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的含义,指出其现存的缺陷。论文对取消农业税后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了由于现行公共品制度而造成的农民负担加重现象的原因: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农民之间存在公共品供给及成本分摊不均;基层农村公共品得不到满足;供给与需求满足不对应等原因。
第二部份基于农民减负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改革的思考。基于上述问题的分析,论文指出应该以公平作为改革的基本原则,兼顾效率。重新给予了政府为主体、市场为补充和农民为辅助的定位。主要从政府角度提出对策:通过城乡供给、税收统筹一体化解决城乡差距。创新地提出通过省级转移支付统筹,缩小地区差距。通过增加专门教育、高科技方面的补贴实现农民的增收减负,减小农民差距。同时通过建立农村合作组织提升农民地位,重塑村委会增加供给效率。
第三部份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为提高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效率,需要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基础,明确各级政府职能,有效监督执行其供给,同时通过市场给予有效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