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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远位于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在历史上曾作为城市的名称、特别行政区的名称以及省的名称。其历史上最大的管辖范围,行政区划上包括今天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及乌兰察布市。1954年,新中国撤销绥远、察哈尔、热河三省,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绥远作为一个行政地理名词,从此消失。绥远集边疆问题、民族问题、移民问题等于一身,自出现至消失充满了复杂性与特殊性。它在近代边疆史、近代民族国家构建等方面意义非凡,然而人们对“绥远”这一历史名词的认识越来越少,使其历史意义与受关注度不成正比。本文选择以近代绥远为研究对象,并以1928年绥远省成立为切入点,希望通过绥远建省的脉络窥视近代少数民族与中央政权之间的关系,进而通过绥远模式探讨近代民族国家构建和边疆民族整合问题。全文从以下几个部分论述:
(一)清末绥远地区统治模式及演变: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立绥远将军,主持驻防地的蒙古军政事务。这种统治模式随着清中期以来内地移民的增多和土地开垦的日盛逐渐落后,厅的设置方便了“蒙汉分治”政策下对绥远地区蒙汉事务的统治,也开启了绥远地区统治模式的变革。
(二)绥远建省的基础与准备——民族国家框架下的绥远特区制度:民国成立以后,绥远旧有的将军制被特别行政区制所替代。这种体制对前朝有所继承,又有所创新,继承的是清代对蒙古上层的羁縻政策,创新的是对绥远地区的统治模式初步内地化。然而军阀时期割据掠夺的时代特性,使特区制在构建民族国家过程中应有的优势被掩盖,这种制度反而成为蒙民所诟病的对象。
(三)绥远建省模式的多维角度:国民政府成立后,绥远在一体化进程中建立了省制。然而在盟旗王公对自治权力和特别待遇的不舍和追逐中,绥远省制进程举步维艰。蒙古王公与国民政府之间在民族国家观念上的差别,通过百灵庙自治运动及蒙政会的成立与分裂表现出来。虽然省制得以维持,但是民族国家构建中存在的问题没有解决。
近代绥远的省制变革对内蒙古地区的整合没有达到很好的效果,不恰当的民族政策和地方落实以及被蒙古上层垄断“蒙人自治”话语权,导致西内蒙古地区与中央政权关系日疏直至走上分裂。当然在近代国家转型时期,民族政策和民族国家整合措施处于探索阶段,虽然这一时期的国家整合情况并不理想,但是作为前车之鉴也为新中国民族自治政策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