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单位制”的解体,我国城乡居民日益成为原子化、碎片化、去支持化的个体。发端于上个世纪末的城市社区建设试图重建社会支持和社会服务体系,从而为经济体制的改革深化保驾护航。20多年来,城市社区建设在社区治安、绿化、保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由于社区建设主体的单一化(政府作为单一主体)和高度行政化弊端,使得社区自治大多流于形式,居民所需要的社区公共生活难以生成,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始终难以提升。在这种情况下,从社区管理转向社区治理,建构多元主体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体制就成为社区建设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政府、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广泛、有效地参与社区公共生活,是社区治理创新的深层动力,也是更好地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的必要途径。正因为此,研究社区公共生活的建构问题对于社区建设体制的改革、社区治理的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本文在对“参与式治理”理论进行总结性反思的基础之上,形成了“主体参与—治理规则”的分析框架,并在这一框架的指导下,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借助参与式观察、深度访谈等资料收集方式,对S街道X社区如何形成公共议题、开展有组织的行动、实现多元参与主体(基层政府、居民、社会组织)的深层互动进行了论述和分析,试图揭示城市社区公共生活何以可能的基本条件和实践逻辑。研究发现: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并存是社区公共生活的本质体现;推动政府、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之间的协作,实现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是社区公共生活建设的目标;在社区网络之中寻求个人利益与公共生活之间的契合点,通过专业服务打造新型的社区空间,促进多方参与主体之间的合作,是社区社会工作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