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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潜在危险性。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对保障人民群众人民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特别重要,需要特别重视,需要特殊管理。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职权的一种,其作为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事务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在我国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中,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是安全监察工作的两大主要模式。目前,我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14项,贯穿了八大类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从生到死”的七个环节,可见行政许可制度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地位。
本文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理论逻辑为起点,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法学依据、行政许可中的博弈理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等四个方面,论证了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何要采用行政许可这样严格的方式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管。其次,作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的执行者和参与者,从实际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出发,逐一梳理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的许可事项、工作依据、实施程序,并从几年来特种设备许可的数量和特点、许可后的后续监管工作两方面总结分析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查阅大量资料,总结了国外发达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主要模式,并进行了简要对比。
以第二章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执行现状为基础,以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决定等环节为线索,逐一分析每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发现:在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然而目前实行的“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工作模式,虽然符合政府改革发展方向,但其中交由中介机构实施的鉴定评审环节问题较多,鉴定评审环节和审批环节权责不统一的问题,成为影响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实施效果的主要问题。此外,从经济学的视角分析,无论是从许可的设定成本还是实施成本上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行政许可特有的高成本问题。
针对现状、问题的分析发现: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对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安全,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安全为中心建立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但是现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尚有不完善的地方。因此,建议坚持三分离的行政许可制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逐步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强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鉴定评审工作,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建议尝试建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评价制度,适时增减行政许可事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向更加科学、有效的方向发展。
由于时间有限,对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的研究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初步分析了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制度完善的建议,但对于行政许可的评价制度意见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尚没有建立评价工作模型,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积累大量数据,通过科学的分析方法建立方便、可行、有效地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评价体系,服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