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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分配海洋。地理大发现以来,伴随民族国家的形成和扩张,海洋自由论成为国际社会分配海洋的原则和方式,它将海洋定义为人人可进入的无主地,并以自由主义市场的方式规定国家获取和使用海洋的途径。这种分配方式迎合了海洋霸权国通过硬实力优势“占有”海洋的需求,本质上是国家中心主义的规范原则。在理论上,海洋自由论表现为海权论和海洋法两大相互孤立的研究方向,这种研究格局使海洋政治研究者不自觉地接受着海洋自由论的理论前提,缺乏对海洋分配规范进行反思的宏观视野;在现实中,海洋自由论将海洋秩序塑造成一种“非对称”格局——美国以绝对的海军力量优势控制着海洋空间,维护其海上霸权的绝对安全,海洋小国则利用海洋法手段,最大化地争取近海空间。随国际体系的转型,海洋分配规范正在发生演化,其演进方向是将海洋视为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海洋共有论。海洋共有论的理论内核是全人类共享,即剥夺国家对海洋的所有权,将“全人类”这一整体概念置于分配海洋的主导位置。在海洋共有论指导下,分配海洋的权利不再属于海洋霸权国,而属于基于一定组织原则建立的国际制度。在理论上,海洋共有论将弥合海权论与海洋法研究的理论鸿沟,使海洋政治建构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现实中,海洋共有论将推翻维护单一国家主导权的绝对安全观,建立国际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分享的合作安全观。海洋自由论向海洋共有论转变属国际规范的演进过程,这一过程的关键是规范倡导者能否说服关键国家接受新规范。在当今海洋政治中,中国最符合海洋共有论规范倡导者的角色,美国则是海洋共有论规范普及中的关键国家,海洋共有论规范演进的关键,即是中国能否说服美国反思海洋自由论的弊端,接受海洋共有论的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