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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开辟的“推特治国”先例,到跻身全球报纸发行量百强行列的《京华时报》因亏损严重2017年起停刊,再到央视、人民日报双双加入直播平台混战,无一不在撬动着传统媒体的变革。随着全民自媒体时代的开启,人们接受信息的方式越来越多地转移到了电子终端,自媒体逐渐成为人们意见交流、观点表达的重要平台。以博客、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为代表的自媒体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事物,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信息交流的思路和模式,为表达自由权的行使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和参与途径,使每个人都变成了传播者。社交意味着互动,传媒意味着信息,自媒体完整地展现了社交与传媒的融合,集即时性、互通性、开放性于一身,从而提供全新的自由表达形式,极大地增强了人们获取公共信息的意识和表达的能力,无论是对个人的发展还是民主社会的形成和完善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便捷的背后暗藏诸多危险和恣意,新技术的产生不免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诸多法律问题凸显,使公民表达自由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亟需合法且有效的法律规制。如果说传统媒体时代公民隐私权、名誉权和公民表达自由权等不同价值之间趋向平衡,那么这种平衡会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发展被打破甚至导致失衡。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对自媒体时代下表达自由进行法律规制,可以使公民的表达自由权得以充分实现,从而更好地使用自媒体。对此,文章首先从自媒体和表达自由的基本概念入手,探讨了自媒体时代表达自由的价值,即推进政治民主的进程、推动社会的平稳发展、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三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文章结合自媒体时代的大背景,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三个角度剖析我国对自媒体时代表达自由法律规制的必要性。而后,文章通过对自媒体时代下表达自由的法律规制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从立法、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公民意识四个层面,归纳和总结现存的问题。并通过分析以德国、新加坡、美国、英国为代表国家的互联网规制模式,总结域外对自媒体时代表达自由进行法律规制的特点,探索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从而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自媒体时代表达自由法律规制的具体对策,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规制方法,即完善相关立法,明确政府监管原则、构建监管机制、引导自媒体行业自律,完善行业自律的公约和规范、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公民的自律意识,形成合理的对策和意见,以期更好地推进自媒体时代表达自由权利的行使以及法治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