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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使命,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根本途径。同时,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保险保障体系建设。在国家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的大背景下,保险业特别是县域保险如何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积极投身于农村社保体系建设,是保险业迎来的难得历史机遇和面临的重大发展课题。近年来,部分地区创新管理模式,通过引入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县域保险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商业保险公司如果能够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功能,使其在政府主导下有效参与新农保业务的具体承办与经营管理,将有利于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是本文研究的重要内容。县域保险是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保险。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有13亿人口,其中9亿在农村,保险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县域保险市场,无论对于全社会,还是对于农村经济及保险行业自身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影响深远。发展县域保险,是响应新农村建设,保险业支持“三农”,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需要,是实现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探索中国特色保险发展道路的需要。县域保险是我国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保险业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保险业的空间布局不合理,城乡保险市场发展严重不平衡,县域保险市场发展严重滞后,无法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加快开发和培育县域保险市场,已成为我国经济体系当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深入观察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成果和问题,总结县域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的规律,积极寻找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的对策,本文以农村县域保险市场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为背景,全面分析县域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的环境、总结县域业务开拓的现状。为发展和培育县域地区保险市场,服务新农村建设决策提供理论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