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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从1994年至今已走过18个年头,在这十几年联赛发展的过程中国人既见证了中国国家足球队走上世界杯舞台的光辉时刻,又目睹了一系列赛场上的灰色瞬间。但是曾经的这些荣耀与廉耻都未能让中国足球在世界站稳脚跟,甚至还有所倒退。这不禁引起人们的猜测与思索,到底是什么让拥有世界上最多适龄球员的国家在足球这项运动上如此垂头丧气,到底是什么让满怀激情的中国球迷黯然神伤,到底是什么阻碍了我国足球事业发展与改革。也许这些问题在短时间内无法给出精确的答案,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不断深入研究接近事物的本质,这就是创作此文所期之目的。
现阶段,不管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还是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出台的法规,不管是行业协会内部的章程还是各俱乐部成员的管理守则,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制度上的空白与不足。而法律赋予了体育单项协会对各种体育赛事的自主管理权,所以在规制足球联赛上一般依据的都是中国足球协会制定的章程与处理办法。由于章程在我国并不属于正式的法律渊源,所以其在规范性与强制力上与法律法规相比效力较低,执行阶段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并没有真正发挥出行业监管作用。所以把我国足球事业的改革纳入到我国法律法规的大框架中是解决当前联赛中各类问题的关键。
在写作的过程中,笔者将从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相关主体入手,把各主体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分析,并通过与国外对同类问题的不同处理方法进行对比,希望能从中找到借鉴经验,提出法律与制度建设层面上的设想,希望能给正处于艰难时期的中国足球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