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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万事兴,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强调过家庭的重要性,他指出,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家庭暴力影响的不仅是家庭的和谐,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反家庭暴力工作,一贯遵循着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的宗旨,近两年逐渐倡导和主导以预防为主。中国妇联组织始终处于一种特殊的位置,联系着党和政府与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有着政治属性和群众属性的高度融合。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新格局下,开展妇联组织在家庭暴力防治中的协同作用研究具有深远意义。作为无锡市反家暴试点,滨湖区妇联组织利用其自身优势,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与其它部门的协作联动等举措,积极推进地区的反家暴工作。本文在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概述了国内外对家庭暴力定义的区别和实践,分析了其与家庭暴力防治主体及其内在系统,以合作治理理论为切入点,立足妇联组织的“双重性”和焦点职能,阐明了妇联在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中的协同优势。本文以滨湖区妇联开展反家庭暴力实践进行研究,深入剖析妇联组织参与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的过程及成效,探讨妇联组织开展家暴防治工作的特征及存在的困境,并形成原因分析,最后讨论了基层妇联组织如何在家庭暴力防治过程中有效发挥协同作用。总之,希望通过本文研究,不断发挥及增强妇联组织在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中的协同作用,完善对受暴力妇女的社会支持体系,从而达到有效防治家庭暴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