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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作为试点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随着此项改革的深入开展,林下资源特别是经济价值较高的野生食用菌资源产权逐步明晰,由此野生食用菌资源的市场化发展将更加的活跃。而如何使野生食用菌产销链中的盈利朝向链条的终端倾斜,改变野生食用菌采集户始终处于产业链的底层的局面,是明确资源权属后一个急需探讨的问题。再者,加入WTO以后,国际野生食用菌大市场已经形成,同国外野生食用菌产销链相比,资源市场化开发还不成熟,初步形成的产销链稳定性较差,且产销链各环节的衔接状态始终较为松散,各环节参与主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既然野生食用菌的商业化开发利用已是大势所趋,那么,引导野生食用菌的市场流通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成为必要,完善野生食用菌的市场机制,建立合理的市场体系,提高村民开发野生食用菌的收入成为将来一段时间内主要探讨的问题。
本研究针对禄丰、宜良、南华、易门四个位于云南省中部的野生食用菌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利用现状和国内外野生食用菌市场竞争力的因素,以提高野生食用菌市场化开发利用的力度,增强野生食用菌资源的市场竞争力,平衡野生食用菌资源市场链主体间的收益,增加参与野生食用菌开发与利用的收入为目的。采用农村快速评估法、参与式农村评估法,从资源的销售市场到产地市场调查分析野生食用菌概况,采集与管理方式,市场价格及其变化,市场流通与市场结构,采用矩阵分析法,分析与评估出滇中地区野生食用菌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不足,程度较低,市场流通渠道不畅,市场总体发育不良,探索初步建立野生食用菌资源的市场体系,搭建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可持续地开发利用有限的野生食用菌资源的高效机制。课题主要围绕着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以保护为基础,市场化发展为导向,合理、充分、高效地开发和利用野生食用菌资源。野生食用菌开发以来,资源经营管理权、使用权限不清,政府与村民无管理意识。本研究从滇中地区野生食用菌管理的现状出发,根据野生食用菌资源的特点,建议完善《森林法》,从法律上明确野生食用菌资源的权属,探寻资源的管理方法,促使村民合法、合理、合情、有序地开展野生食用菌资源的开发,实现野生食用菌资源的市场供应可持续化。
(2)提高村民开发利用野生食用菌资源的收益。本研究拟理顺产销链上各参与主体具体活动,探索采集户平等参与野生食用菌产销,与其它市场主体形成协作关系的机理,进而增加采集户开发利用野生食用菌的收入。
(3)初步探讨野生食用菌资源的市场体系建设。从国外的野生食用菌开发利用的现状来看,我国的野生食用菌资源市场化虽然在改革开放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产销仍然沿用我国传统的交易模式,采集户各自为政,产销链的中间商分散经营状况,只有通过自愿组织起来的采集户,经销商,解决产销链上各环节的组织化问题,紧密合作,信息共享,才能在市场条件下发挥各环节的优势,增强整体的效益。
通过以上的调查研究,本论为实现野生食用菌市场化发展提出了可行的对策及建议:
(1)提升野生食用菌的产值,提高产品的市场价格。通过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政策,明确野生食用菌资源的权属,为进一步规范采集管理方式打好基础;依靠科学技术,将技术转换为生产力,努力突破野生食用菌“天生天养”的瓶颈。
(2)建立野生食用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标准体系,提高我国食用菌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和公信度,完善野生食用菌安全监督体系;界定和明晰产权,调整经济关系,规范野生食用菌的市场机制;加强主体间的组织化强度,培育多元化流通主体,增强市场主体的实力。
(3)规范要素市场体系,培育林下资源的流转市场,制定资源流转的价格评估制度;建立现代化的批发市场,并完善野生食用菌资源市场化开发的外部支撑体系,从而建立野生食用菌的市场体系。
(4)转换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打造云南野生食用菌品牌,扩大国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