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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基准折现率是企业选择特定的投资机会或投资方案时必须达到的必要收益率,对于企业的项目投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布了《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对我国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以及相关的参数取值加以规范并一直沿用至今,其中的《中国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全部投资税前财务基准折现率取值表》规定了我国24个行业的基准折现率参考标准,其中我国火力发电企业投资基准折现率的参考值为8%。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火力发电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测算的火力发电企业投资基准折现率主要是依据1996-2003年的相关数据,采用了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法(WACC)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典型项目模拟法等方法,其依据数据的时效性以及所采用的方法的适用性均有待进一步验证和考究;与此同时,现阶段火电企业在项目前评价过程中大多盲目采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基准收益率参考值作为项目的必要报酬率,广泛存在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投资效率不高等情况。因此,本文基于2008-2014年沪深股市的相关交易数据,运用改进的Fama-French三因素模型结合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对我国火力发电企业的投资基准折现率进行了重新测算。通过模型适用性的对比分析,本文认为Fama-French三因素模型较之传统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现阶段我国股票市场收益率预测方面具有更好地适用性,同时,结合火力发电企业的自身特点,在原有三因素模型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进,加入投资资本比因子,有效捕捉了火力发电企业特有的风险因素并在测算火力发电企业权益资本成本的过程中体现出了良好的适用性。最终,本文测算得出现阶段火力发电企业投资基准折现率约为10.05%。为论证测算结果的准确性,本文选取XL发电责任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和XB发电责任有限公司增容改造项目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对项目内含报酬率和实际资本成本率的比较,进一步验证了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本文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及取得研究成果对于引导我国火力发电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具有良好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对于其他行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测算行业基准折现率也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