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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特别是对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家治理现代化,具体包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它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有着深厚的哲学思想基础。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是抽象的概念,也不是虚构的幻想,而是科学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理想。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视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智慧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鲜明特色,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全球治理理论增添了新内容,开辟了新天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继承与发展,是深化改革开放的总目标,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从总体上讲,本文首先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法和唯物史观为理论指导,分析国家治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构成要素和基本概念,明确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大实际,揭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逻辑一致性。其次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辩证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辩证关系,分析与思考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以及国家治理内外环境在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挑战,并以问题意识为导向,探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体路径的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