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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协议的产生促进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发展。但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产生的新问题使人们对其目的及内容产生了质疑,其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开始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关系。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知识产权所有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二元价值目标、科技的迅猛发展、TRIPS协议的相关条款的制定与实施导致了国际知识产权与国际人权保护在制度层面以及实施结果方面出现许多不协调。对此,应以利益平衡原则作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探寻如何在包括TRIPS在内的国际条约框架下,协调好知识产权与人权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必须以国际人权公约的价值取向为指导,在保护作者精神权、隐私权、公共健康与环境权等方面进行制度改革。使知识产权与人权在并存的前提下相互尊重,平衡发展与和谐互动,最终实现相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