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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全为前提。然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破坏了人们对党和政府以及法律的信任。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多,但食品安全监管立法存在严重瑕疵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可谓层出不穷,形势一年比一年更加严峻,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社会经济秩序和国家形象都产生了巨大的恶劣影响。对此,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不断采取整改措施、加大惩处力度,力争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普通群众和社会媒体对此关注愈加密切,对食品安全事件深恶痛绝。但是,整个食品安全形势仍然没有大的改观,甚至一些曾经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一次又一次的卷土重来,愈演愈烈。对此,相关的监管部门、社会监督媒体和每一个有责任感的法律人都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出路究竟在哪里?本文怀着对食品安全形势的深深忧虑,展开了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全面反思,在此基础上试图提出一些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改善食品安全形势的合理化建议。本文认为当前监管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法律制度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立法理念存在不足等。因此,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树立食品安全监管科学理念。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对近年来的一些重大典型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梳理,分析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引入本文的研究;第二,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基本模式和基本趋势等基础理论进行剖析和阐明;第三,具体分析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监管法律体系,指出其中典型的不足和缺陷;第四,基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理论,结合本文第三部分的具体分析,提出关于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