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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民的小康生活实现不了,就谈不上全国人民的小康,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要实现整个国家的和谐发展,最首先就是要广大农民实现小康富裕生活。顺利实现这一个伟大的目标的最大拦路虎就是“三农问题”,中国领土辽阔,必然存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长期东强西弱,而这已经成为当前影响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首要障碍。位于中部不发达地区的江西省,作为拥有2600多万农业人口的农业省份,农业占有很重要的基础地位。2009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7589.2亿元,增长13.1%,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5000元达到5075元,增长8%。农业综合能力得到极大提高,农村经济取得了取得巨大成就。金融对农业支持继续快速增加,新增信贷在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经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1。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与发达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实差距,需要我们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金融信贷和财政资金的配合运用,对农业发展进行有效投入,大力促进农民增收。2010年江西省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了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的目标,但在国际金融危机,产业层次较低,发展不平衡,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许多不确定因素下,我们的实现压力还是比较大的。要实现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离不开资金的供应保障,而金融机构的农业信贷和财政部门的支农支出是农村资金的重要来源渠道,而且农村资金总量要既要保持适度增长又要实现配置有效率。要有效提高农民收入,必须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政府和金融两个部门相互组织协调配合,切实加大金融对“三农”可持续的有效资金投入,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本文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利用1988-2008年的数据,分析江西省农业信贷,财政农业支出和农民收入的基本情况、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利用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等实证方法,得出它们之间的关系,即(1)江西省农业信贷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协整检验显示1988-2008年间,江西省农业信贷增长对农民收入增加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格兰杰因果检验也证实了农业信贷的增加是导致农民收入增加的原因,这说明农业信贷的投放能够使得农民收入提高。而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也得出了农业信贷对农民收入有促进作用,而且这种促进作用具有长期性,贡献率达到20%。(2)江西省财政支农支出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协整检验显示1988-2008年间,江西省财政支农支出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在短期内它对农民收入的作用较弱,但是随着时间增长,它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强。格兰杰因果检验也证实了财政支农支出的增加是导致农民收入增加的原因。而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也得出了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民收入有促进作用,而且这种促进作用具有长期性,贡献率达到15%。(3)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出,农业信贷与财政支农支出均不是对方的格兰杰原因,这说明我省的金融和财政两个部门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农业信贷与财政支农支出处于分割状态,二者的资金投入缺乏配合协调沟通从而导致支农效果低下。最后通过计算农业信贷和财政支农支出转化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的比率也发现农业信贷、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民收入促进作用不明显的原因在于农业信贷和财政支农支出虽然投入不断加大,但是转化为农业投资的效率很低。省内各地区之间的技术效率及纯技术效率差距很大,这是由于农业资源、旅游资源、交通资源等的差异使得农业信贷和财政支农资金要素的边际生产率也有差异。农村资金没有真正转化为农业投资,资金外流现象比较普遍、严重。这同时揭示了我省农村资金配置效率低下的事实,仅仅靠加大资金投入而不加强形成有效的农村资本形成机制,对农民增收是没有效果的甚至会产生反效果。进而根据江西省实际情况,提出江西省农信农财资金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建议。即建立健全各项政策制度,为农民增收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强金融与财政支农的配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