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中国股票市场形成国有股、法人股和流通股各占30﹪的格局.但是国有股和法人股权高度集中和流通股高度分散,使得中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集中在少数大股东手中.流通股东没有发言的能力,在有控制性股东的上市公司中,大股东很容易利用对公司的经营控制权,通过内部关联交易等方式,将上市公司的利润转移到控股母公司中,同时将成本转嫁给小股东.在法制不完善、监管不力、控股股东又是国有股东的情况下,委托人没有实际行为能力,代理人能够轻易为自己谋利.而不是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目标.在有几个相对控股股东的公司中,公司治理绩效一般较好.这种情况下,当公司发展不顺利或公司发展策略不符合其他股东的利益时,其他大股东很容易挑起代理权争夺的斗争.在位的大股东为保住手中的代理权,必定要改变自己的经营策略.这种斗争有利于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目标.在股权很分散的公司中,小股东具有"搭便车"的天然本性.他们不愿提供有效(足够)的监督.公司很容易被内部人控制,尤其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实证分析表明:在中国,股权结构确实对公司治理绩效有影响.